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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非公企业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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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才培养 助力企业发展

《酒泉市非公企业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印发

  每日甘肃网6月23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全媒体记者王永霞 通讯员赵 龙)为激发非公企业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近期,市人社局印发《酒泉市非公企业职称评审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全面做好非公企业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壮大全市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今年,全市各级职称评委会将评审完成非公企业中、高级职称500人以上,在此基础上逐年增加,着力解决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力量薄弱问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方案》改进了非公企业人才评价方式,围绕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工业强市战略、文化兴市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四大战略”,将大力支持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加快培养和聚集一批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

  根据《方案》,我市将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壁垒,拓宽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各县市区人社局、行业主管部门将在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开展职称政策宣传、申报受理等服务。建立职称兜底申报机制,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开设非公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确保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公平公正参与职称评审。

  《方案》指出,全市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要保障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乡村振兴、工程技术、新兴行业等领域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各县市区人社局、行业主管部门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向非公企业平等开放。行业主管部门要系统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职称评审政策,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支持符合条件且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非公企业组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职称评审。

  《方案》指出,对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尽量实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对口,对少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对口的,只要学历符合要求,不再强调专业对口,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及以上,实践证明能胜任现专业技术工作即可申报相关职称。打通高技能人才职称通道,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农业、工艺美术等系列职称评审。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对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证书实行一证两用,无需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方案》指出,我市将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对非公企业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破除学历、资历、台阶、论文、身份等限制,根据其业绩水平推荐参加特殊人才职称评价,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对各类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层级台阶上,尽量实现逐级晋升,对少数总专业年限符合要求的,按照低一级职务每缺一个层级台阶增加1年总专业年限的办法,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申报相应层级职称。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岗位数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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