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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2022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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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企事业单位引才聚才,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近日,省人社厅公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32号),明确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次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符合贯通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以及其他由江苏省培养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等,都可按规定程序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今年的考核认定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

一是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应高于我省现行职称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破格条件,并得到社会和业内专家广泛认可。具体可参考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关于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的破格条件。

二是学历、资历等符合要求可以正常申报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含可以破格1年申报的),国家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经济师(含高级农业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等职称系列(专业)不得申报,我省尚未开展的翻译、船舶技术、民用航空技术、正高级审计师等职称系列(专业)不得申报,实行“评聘合一”的中小学教师系列、高校教师(含党校教师)系列不得申报。

三是报人员须为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考核认定的职称系列(专业)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相匹配,其能力、业绩成果须与申报及从事专业紧密相关。

四是2021年度申报考核认定未通过人员,须间隔1年后方可再次申报考核认定。2020、2021年度通过考核认定取得现职称,今年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考核认定。

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评价绿色通道,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是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一个重要途径,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和释放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有利于构筑人才制度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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