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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发文,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医务、科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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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社厅公布《2022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提出持续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科研人员的职称评聘支持力度。

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申报晋升同系列高级职称时,可免予一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对投身一线表现突出的医务、科研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要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享受提前申报、优先晋升岗位等级政策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意见》围绕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一圈一带两区”等重大战略,跟进全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实施若干重大工程行动,深入实施“兴辽人才计划”,以深入推动职称制度改革为落脚点,引导我省智力资源向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主战场集聚。

持续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人才评价改革坚持“破立并举”,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已出台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我省相应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重点要以激发人才活力为目标,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着力克服“四唯”倾向,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和贡献为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修订完善我省各系列职称评审标准,规范职称评审专业,优化评审办法和程序,合理设定施行日期或过渡期。2022年年底前力争累计完成20个系列的职称评审标准修订工作。鼓励和支持各市、自主评审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人才队伍实际,在省评审标准条件基础上细化完善评审标准条件,促进人才精准评价。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职称自主评价权

根据需要和实际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继续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规定程序申请开展自主评审。支持“卡脖子”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自主评审。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每个市要保证至少一家三甲医院实行自主评审。申请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须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确定评审标准并做好评审前的准备工作,经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履行核准手续后稳步实施,评审结果经核验、公示无异议后报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新申请自主评审单位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优化升级职称评审服务

各评审机构要根据本地区、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切实需要,科学制定年度职称评审服务工作计划,重点实施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人才评价服务活动。职称申报渠道、方式、条件等须提前确定,并做好有关政策措施的解释、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鼓励通过“三微一端”、短视频平台等宣传职称政策措施,提升职称工作的正向影响力。积极探索在例会组织、申报审核、评议答辩等环节的新方式、新举措。支持和鼓励各评委会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远程线上答辩、线上评审方式开展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材料“能减尽减”,充分利用省域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加大政府官方后台核查核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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