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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人社局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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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局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我局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践行“四个合格”党员标准要求,通过开展党建考核工作,全面推进我局基层党支部“五好”建设,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考核内容

1.各支部组织建设落实情况;

2.各支部学习教育落实情况;

3.各支部党风廉洁落实情况;

4.各支部工作业绩取得情况;

5.各支部群众反映表现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延边州人社局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三、考核方法

对支部党建工作的考核,由局机关党委组织安排。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支部自查与局机关党委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力求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1.平时考核。局机关党委每季度末对各支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详细填写平时考核记录表,对于各支部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2.支部自查。各支部每季度对照《延边州人社局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及时梳理日常党建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注意保存相关记录和影像材料,并建立完善相应管理台账。

3.集中考核。原则上安排在每年12月中下旬进行。考核采取查看会议记录、台账资料、影像材料,对照《延边州人社局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标准逐条逐项进行核查。

4.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梳理。对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定量评价,根据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等情况综合评定最后得分。

5.分数设定。考核五项内容基础分为100分,上不封顶,扣完为止。考核不设等级,对第一至第六党支部、第七至第九党支部分别进行考核评定,以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考核结果半年进行一次通报。

 四、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表彰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主要依据。

2.考核结果将向全局通报,对考核优秀支部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宣传和推广。

3.年终评选打破平衡、照顾,以实际得分和表现评定最终结果。年终拟评选3个优秀党支部(第一至第六党支部的前2名、第七至第九党支部的第1名),各支部按照15%的比例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可放宽到20%);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10人左右。对被评选为优秀党支部的集体和个人,分别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各支部要把完成考核各项目标任务作为加强和改进支部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围绕考核的各项目标和要求,开展具体日常工作。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使支部全体党员明确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以实际行动推动本支部机关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强化检查。各支部要建立党建工作自查机制,定期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及时对照考核细则,查找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狠抓整改落实。机关党委将不断加强日常监督考核,促进支部党建工作水平提升。

附件:延边州人社局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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