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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出台管理办法 促进“人才飞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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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沧州讯 (通讯员 刘琨)为破解领军人才难引进、高端人才难留住、核心成果难落地等问题,近日,河北省沧州市出台《“人才飞地”暂行管理办法》,着力构筑“孵化在飞地、产业化在沧州,研发在飞地、转化在沧州,前台在飞地、服务为沧州”的引才模式。

“人才飞地”具体指设立在沧州市行政区域外,以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企业孵化和创新人才引育等为目标的创新服务平台。沧州将“人才飞地”划分为研发机构、飞地孵化器、人才工作站3种类型,具体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原则,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科研单位牵头进行建设、运营和管理。

“人才飞地”将按照单位申请、资格审核、评审考察、认定公示等环节来认定,对通过认定的“人才飞地”设定两年管理期,管理期满后由科技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人才飞地”目标任务、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沧州市人才飞地”称号。

为增强各类企业、科研机构建设“人才飞地”的积极性,制定了“人才飞地”奖励标准,分别给予研发机构最高100万元、飞地孵化器最高50万元、人才工作站最高20万元支持资金,旨在通过设立“人才飞地”,促进人才技术交流合作,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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