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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职称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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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军埠口综合项目发展服务中心,区属各国有公司,各企业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职称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职称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将本单位所有专业技术人员2000年以来取得的职称证书信息进行采集,同一人取得的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证书信息均需采集,通过U盘上报《数据梳理格式模板(职称证书信息)》(见附件1),表格内容要严格按格式要求录入,否则无法上传人社部平台。

表中的“证书编号”如无可不填,其他均为必填项;表中的黄色背景字段必须下拉选择填写;“职称系列”“职称名称”若无可选项,请据实填写;“发证日期”格式为:YYYY-MM-DD;“发证机构”高级中级一般为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级一般为潍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机构”高级一般为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级一般为各行业主管部门(如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初级一般为潍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单位官方全称。“职称名称”从“职称名称”工作表复制。

建议各单位分批次上报,成熟一批上报一批,不要集中到最后一次性上报。建议分年度分层级整理汇总数据。

通过全国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考取的职称资格(如建造师、经济师、会计师等)不需要采集。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评审获得的电子职称证书不需要采集。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建的高评委产生的职称信息不需要采集。

二、时间安排

2022年6月30日前上报本单位的所有初、中、高级职称信息。

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由人社部统筹部署安排,关系到职称评审信息全国互联互通和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校验,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信息采集上报工作。如持证人无法查验个人证书信息,属于未采集上传,由责任相关部门(单位)负责。

三、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工作,既要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也要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真实性,在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与区人社局联系沟通。

(二)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信息采集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高质量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三)各级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持证人本人可通过“人社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portal/index)—“人才人事”—“全 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试运行)”或“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 “证书查询”查询。

 

联系人:刘婷;电话:8188539

地址:潍城区政府综合办公楼1号楼428室

 

附件:1.《数据梳理格式模板(职称证书信息)》

 

 

潍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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